民主监督是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基本职能之一,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好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民主监督作用,是彰显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优势、践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必然要求,也是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时代使命。
准确把握性质定位,确保民主监督正确政治方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民主监督的目的是帮助中国共产党科学民主决策,是中国共产党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的有力保障。这种监督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协商性、建设性特征。政治性强调民主监督必须锚定正确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紧扣党和国家大政方针、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来开展,严格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协商性决定了民主监督不是对抗性的权力监督,而是通过协商座谈会、专题调研、提案建议等途径,在沟通协商中提出意见、批评和建议,坚持平等协商、尊重包容原则。建设性要求监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帮助改进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既指出不足,也提出改进意见。实践中,要恪守多党合作政治准则,确保民主监督有序推进。
丰富载体和方法,拓宽民主监督实践路径。支持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立足自身特点和优势,不断健全监督形式、载体和方法。深化协商式监督,用好政党协商、政协协商等平台,把监督嵌入政策制定、执行、落地全过程。推行专项监督,按照中共中央统一部署,围绕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重要改革举措、重点工程项目等,深入调研、持续跟踪督导。做好特约监督,支持监察委员会、法院、检察院和政府有关部门聘请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人员,参加相关考察调研和执法检查,推动民主监督与司法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等有机融合。同时,注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信息化平台,提升监督意见的时效性和精准度。
完善制度机制,保障民主监督规范运行。要完善知情明政机制,推动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定期向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通报情况、提供资料,邀请其参加重要会议和活动,帮助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知情明政。完善反馈机制,推动对监督意见的认真研究、及时办理,按时反馈采纳和处理情况,形成“提出—办理—反馈—评价”的工作闭环。完善激励机制,尊重和保障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履行民主监督职责的权利,营造敢讲真话、善提诤言、宽松包容的监督环境,对监督取得实效的组织和个人予以表彰和激励。完善考评运用机制,将监督意见办理情况纳入考核和督查范围,推动监督成果的转化运用。
提升能力素质,增强民主监督质效。积极引导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深入学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做到监督有据、言之成理。强化专业素养,注重吸收经济、法律、科技、环保等领域专业人才,组建专家型监督团队,以专业深度支撑监督精度。提高调研能力,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到察实情、讲真话、建诤言。加强作风建设,发扬实事求是、勇于直言、廉洁自律的优良作风,做到监督有温度、批评有分寸、建议有价值。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能听意见、敢听意见特别是勇于接受批评、改进工作,是有信心、有力量的表现。”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更加自觉地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引导和支持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做到真监督、敢监督、善监督,推动多党合作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更大力量。
来源:《中国统一战线》杂志2026年第5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