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9月17日 新政协筹备会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一致通过将新政协会议定名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1949年6月15日至19日,新政协筹备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通过了《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组织条例》、《关于参加新政治协商会议的单位及其代表名额的规定》和新政协筹备会常务委员会名单。
9月17日,新政协筹备会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周恩来主持会议并在会上代表常委会作关于三个月来的筹备工作的报告,宣布新政协会议的筹备工作已经胜利完成,正式大会即将召开,中央人民政府快要诞生了。
周恩来还在报告中指出,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草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草案)》,三个月来,经过筹备会常委会和起草这三个草案的各该小组,以及留在北平的筹备会代表和陆续到达北平的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的代表们反复磋商和缜密周详的讨论以后,已经定稿,常务委员会特提请全体会议加以讨论并作原则通过,以便提交中国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讨论通过。
根据周恩来提议,新政治协商会议定名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会议通过中国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主席团及秘书长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