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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应知应会知识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07日 18:03 文章来源:泾川统战 点击数: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总目标】

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

【主线】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主题】

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三个意识】

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

【三个离不开】

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

【三个不能把】

不能把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一般性社会事务工作简单归结为民族工作不能把涉及少数民族群众 的民事刑事问题简单归结为民族问题,不能把发 生在民族地区的一般矛盾纠纷简单归结为民族矛 盾。


【四个关系】

要正确把握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各民族意识的关系、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的关系、物质和精神的关系。

【五个共同】

我国各民族共同开拓了祖国的辽阔疆域,共同缔造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共同书写了辉煌的中国历史,共同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化,共同培育了伟大的民族精神。

【四个与共】

引导各族人民树牢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

【四个必然要求】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维护各民族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必然要求是党的民族工作开创新局面的必然要求。


【五观】

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树牢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

【五个认同】

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五个维护】

维护社会主义民主、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

【六个认同】

各民族要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

【十二个必须】

(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核心要义概括为十二个必须)

一是必须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高度把握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历史方位;

二是必须把推动各民族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共同奋斗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重要任务;

三是必须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

四是必须坚持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

五是必须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

六是必须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旗帜;

七是必须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八是必须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九是必须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

十是必须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

十一是必须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十二是必须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出背景】

中华民族

☆1902年,梁启超最早提出中华民族概念

☆1935年,中国共产党人田汉、聂尔谱写的《义勇军进行曲》迅速传唱于大江南北,一句“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警醒各族儿女为中华民族的独立和解放而英勇抗争,在全社会普及了中华民族概念。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从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角度,进一步丰富中华民族内涵,阐释了中华民族是一个历史形成、多元一体、独立自主、捍卫统一、内聚力强的民族实体。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进一步深入阐发关于中华民族科学内涵、基本构成和我国各民族关系的认识,明确指出“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和家庭成员的关系,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里不同成员的关系,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中华民族共同体】

中华民族共同体是指以中国为主要区域,形成的具有中华民族历史文化联系、稳定经济活动特征和心理素质的民族综合体,是中华各族人民在长期历史发展中形成的政治上团结统一,文化上兼容并蓄,经济上相互依存,情感上相互亲近,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民族共同体,是建立在共同历史条件、共同价值追求、共同物质基础、共同身份认同、共有精神家园基础上的命运共同体。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01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首次提出要“在各民族中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同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提出“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017年10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正式写入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成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

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增加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内容,“中华民族”首次写入宪法。

2019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强调:“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好。”

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之一。

2020年8月、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和治疆方略。

2021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必须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推动各民族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不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新疆、广西考察时指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也是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都要紧紧围绕、毫不偏离这条主线”,“无论是出台法律法规还是政策措施,都要着眼于强化中华民族的共同性、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023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指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要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部署,准确把握党的民族工作新的阶段性特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民族工作,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4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座谈会上进一步指出:“民族地区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彻到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成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任务。

2024年9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指出:我国各民族共同开拓了祖国的辽阔疆域,共同缔造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共同书写了辉煌的中国历史,共同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化,共同培育了伟大的民族精神。各民族血脉相融、信念相同、文化相通、经济相依、情感相亲。在这片辽阔、美丽、富饶的土地上,各族人民都有一个共同家园,就是中国;都有一个共同身份,就是中华民族;都有一个共同名字,就是中国人;都有一个共同梦想,就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这一系列重要论述,从点题到破题,从概念到方略,不断完善,不断升华,最终确立了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