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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吉林省民委《关于推荐申报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15日 13:44 文章来源: 点击数:

各院级党组织:

根据《关于推荐申报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通知》(吉民族函〔2025〕44号)要求,现将我校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院级党组织必须高度重视,请于5月23日12时前将申报材料按《通知》要求报送至党委统战部综合科(党政办公楼312室)。

二、具体工作请按照《关于推荐申报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通知》(吉民族函〔2025〕44号)要求落实。

联系人:齐强,联系电话:2733262,13844770722。


 关于推荐申报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通知.pdf


延边大学党委统战部

2025 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