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州级民族优秀文化传承发展基地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21日 08:12 文章来源: 点击数:

全校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细化落实中央和省、州委民族工作会议要求做好各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创新发展,根据州民委相关文件精神,党委统战部拟开展州级民族优秀文化传承发展基地推荐评选工作,重点加强管理和指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正确把握四个重大关系”、增进“五个认同”,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 

二、评选目的

正确把握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的关系,确保各民族文化发展的正确方向,兼收并蓄、互鉴融通,使各民族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巩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基础。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有一项或多项坚持开展3年以上的民族文化、地方特色文化、红色基因文化等优秀文化项目或活动。      

(二)申报单位有健全的组织机构、规范的管理办法和各项规章制度

(三)开展活动的固定场所、必备器材,能够保证基地活动的正常开展

(四)项目传承人应为州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或专业领域代表人士。有稳定开展民族优秀文化项目保护、传承、创作、研发、培训、展示、人才培养和相关活动的专业人员队伍和管理队伍。

(五)在全州民族优秀文化、体育、科技、医、饮食、民族手工艺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发挥突出作用,得到社会广泛好评。  

、评选办法

(一)组织推荐:请全校各部门结合实际推荐符合条件的单位,推荐单位数量不限。原省、州级少数民族文化体育传承基地需重新推荐。

(二)考察和确定:党委统战部协同州民委组成考察组采取实地查看、查阅申报材料等方式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验收

(三)命名挂牌:经审核命名,颁发基地牌匾州级基地中择优申报省级基地。

五、相关要求

(一)要选择具有时代性、示范性的单位,并能够常年持续开展相关活动

(二)要考虑基地的多样性,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平衡项目类别。

(三)请于2023426日前基地申报材料(含基本情况、开展活动及人员培训情况、取得的成果及获奖情况等,并附5-8张相关照片,字数不低于2000字推荐基地基本情况表报送至党委统战部综合科(党政办公楼310室,电子版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齐强     联系电话:13844770722  

电子邮箱:ydtzb@ybu.edu.cn

附件:推荐州级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基地基本情况表

                            党委统战部

                               2023421